泰教助〔2016〕13号
各学校:
经研究,现就做好2016年学校资助工作总结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总结学生资助工作
各校应就困难生评定、分类分档资助、突发变故家庭救助、事业收入提取减免学费、组织社会各界资助、助学贷款学生提醒、师生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或“多对一”精神、学习、财物全方位资助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、资助工作存在问题、资助工作建议,进行全面认真总结。
二、全面汇总学生资助数据
1.普通高中、学前教育学校提取事业收入减免学费情况
各校要与学校总账会计联系,如实填报《2016年普通高中、学前教育提取事业收入减免学费情况表》(附件1),确保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一致。
2.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资助学生情况
各校要与学校团委、政教处等部门沟通,填报《2016年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资助情况表》(附件2)。
3.民政、残联等部门资助学生情况
每年各乡镇民政、残联等部门开展包括考入高校困难学生、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内的学生资助工作,请虹桥实验学校、广陵小学、新街小学、河失小学、元竹小学、滨江实验学校、姚王小学、古溪小学、珊瑚小学、曲霞小学、张桥小学、黄桥中心小学、分界小学、根思小学、宣堡小学与镇民政、残联等部门联系,将《2016年泰兴市慈善总会助学汇总表》《泰兴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教育补贴申请汇总表》电子表拷回一并报资助中心。
三、总结和报表上报时间和要求
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,请于
泰兴市教育局
2016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