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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相关工作的通知
2017-11-26 10:18:34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政府资助困难学生调查、
认定工作和2017年升入高校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

泰教助〔201610

各学校:

现做好2016-2017学年政府资助困难学生调查、认定工作和2017年升入高校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坚持宣传到位

2016年各学校起始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家长会,发放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》(下简称《宣传单》,见附件1),组织家长在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家长签到单》(下称《签到单》,附件2)上签字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,班主任负责宣传到家长,留下签字手续。其他年级利用晨会、班会宣传,张贴《宣传单》。组织未受助因重大变故致贫家庭学生申请。各校要加强心理疏导,教育学生建立“今天我受助,明天我助人”的阳光心态和担当意识;对不需受助或续助学生,耐心做好工作。

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将《宣传单》打印三份,送交施教区村(居)委会,一份张贴醒目处,一份请村(居)委会915日起利用广播播放一周,一份加盖村(居)委会公章作为回执留存。

二、坚持双向承诺

各学校一年级班主任签订公正认定《承诺书》(附件3)。指导所有困难家长填写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》(下称《申请表》,附件4)、签字、承诺

2017年升入高校困难生助学贷款以及政府一次性补助申请工作一并进行。各校务必召开高三班主任会议,要求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无论是否申请,都要填写清楚,家长签字。今年仍有家长投诉,父或母去世或癌症,学费无法落实,可这些学生《申请表》上父亲或母亲一栏什么也没填写,或只填写了姓名。

三、   坚持动态管理

今年起所有受助学生重新调查和认定。幼儿园大班、小学六年级受助信息,小学、初中仅作参考。各校要参照市扶贫办《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信息》、民政部门《低保家庭子女信息》(见《泰兴资助工作群》文件),做好核查和认定工作。

四、坚持公开透明

各校各班级要按核实后的《申请表》逐一评议评分,填写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评分表》(下称《评分表》,见附件5)。

五、强化资助监督

学校要高度重视困难生调查、认定工作,成立调查核实认定小组,严格落实困难生名单。9月底前,各校做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申请工作。1013日前做好调查核实、评议排序工作。1015日前各学段一年级《申请表》、其他年级拟新助《申请表》(高三已助和新助均要填写)送市资助中心,《申请表》提交时需与《调查表》顺序一致。各校送交《申请表》前,将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》(下称《调查表》,附件6)发至资助中心邮箱tx87728137@126m,请在“主题”栏内注明校名)。《调查表》先低年级后高年级,“困难类型”“困难简况”简洁明了,如:学生是父故有低保,属一类,“困难类型”写“1”,“困难简况”写“父故有低保+低保人姓名”。

各校妥善保存《宣传单》《签到单》《承诺书》评分表》《调查表》等。市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核查,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
泰兴市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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