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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
2017-11-26 10:23:17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泰教助〔201612

学校:

经研究决定,市财政局、教育局将组织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专项检查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对象和时间

检查对象:普通高中、职业学校、义务教育学校、公办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

检查时间:10月下旬,具体时间电话通知。

二、检查内容和方法

检查内容: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、困难学生资助申请、学生(家长)和班主任双向承诺、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和学校走访核实材料收集、民主评议等情况。

检查方法:一是看资料,查看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家长签到单》《班主任承诺书》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》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评分表》《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》《困难学生调查记载表》以及相关证明等,检查学生资助认定程序的规范性。二是核实情,通过电话或走访,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真实性。三是听反映,各校在公示栏,公布《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检查公告》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学校要对照《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情况检查表》(附件2)进行自查,准备好相关数据和资料,接受检查。

附件:1.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情况公告

2.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检查表

 

泰兴市教育局

泰兴市财政局

20161017

 

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情况公告

   

我校于9月起启动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,一个多月来,学校加强资助政策宣传,组织困难学生申请承诺、班主任承诺、班级民主评议,严格全校拟资助学生困难程度排序工作,与第三类虽纳入拟助但因名额有限可能不能落实的学生(家长)进行了坦诚沟通、解释说明。现在困难学生政府资助认定已基本结束,如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宣传、困难学生认定程序、困难学生拟资助对象有异议,可与校长室咨询(联系电话:0523-87551009),也可与市学生资助工作督查组咨询(联系电话:0523-8772813787728176),咨询时间一周。

特此公告。 

20161024

泰兴市城东实验学校

 

 附件2

   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检查表

 

学校(公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间 :   

 

认定依据(用对号表示):1.申请表(  );(2)证明材料(  );3.结合申请表、证明材料(  );4.结合申请表、证明材料及走访调查情况(  )。

认定组织(用对号表示):1.全校困难生重新认定(  );2.只对新生调查认定,其他年级适当调整(  )。

本学年在籍数     人,拟资助     人(其中建档立卡及低保   人),资助比例    。  

检查

组意

见和

建议

请用对号表示。

资助认定资料齐全、真实      是(  ) ;否( 

资助认定程序规范、科学      是(  ) ;否( 

检查组建议:

 

检查组成员签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