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红会〔2017〕9号
各学校红十字会:
为进一步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,经市红十字会和市教育局研究,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“情系孤儿 博爱无边”助学活动,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各学校红十字会要严格遵循“真实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对照申报条件,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工作,不得虚报,不得搞平衡、照顾,更不得优亲厚友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:
1.有本市户籍(或为本市常住人口)的在读学生;
2.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去世、另一方离家出走,失去联系,随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生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;
3.家庭经济困难无稳定收入,生活俭朴,且人均生活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户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行为端正;
5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学习成绩优异。
三、申报要求与联系方式
1.请各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专人调查了解申报对象的情况,确保上报的信息全面真实。市红十字会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,一旦发现信息不实,将取消该学生受助资格。
2.请各学校红十字会认真填写《2017年泰兴市红十字会助学申报表》(见附件1)和《2017年助学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
3.联系人:姜睿,电话:0523-80962165、0523-87605010、15061074244;电子邮箱:txhszh@163m。
附件:1.2017年泰兴市红十字会助学申报表
2.2017年助学申报汇总表
泰兴市红十字会
泰兴市教育局
2017年4月28日
附件1
2017年泰兴市红十字会助学申报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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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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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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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及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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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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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以上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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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现状及学 习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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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所在地村(居)委 会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学校红 十字会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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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红十字 会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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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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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2017年助学申报汇总表
申报单位(盖章)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序号 |
姓 名 |
性 别 |
出生年月 |
家庭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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